僱傭與委任 2014 年 01 月 29 日2015 年 04 月 20 日 csyeh 勞動法 僱傭、勞基法第1條、勞基法第2條、委任、從屬性 勞動基準法適用的最根本前提,係提供勞務的一方係「勞工」。勞動基準法第一條第一款雖定義「勞工」為: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,惟此仍不甚明確。 繼續閱讀 → 分享此文: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Twitter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LinkedIn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Pocket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(在新視窗中開啟)點這裡列印(在新視窗中開啟)喜歡 正在載入...
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前提 2013 年 05 月 02 日2015 年 04 月 20 日 csyeh 勞動法 僱傭、勞基法第1條、勞基法第2條、勞基法第3條、委任、從屬性、懲戒權、承攬 為訂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,保障勞工權益、加強勞雇關係,並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,勞動基準法(下稱「勞基法」)於民國73年間公布施行至今。 然而,並非所有的勞務法律關係均有勞基法之適用,此應先辨明。 繼續閱讀 → 分享此文: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Twitter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LinkedIn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Pocket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(在新視窗中開啟)點這裡列印(在新視窗中開啟)喜歡 正在載入...